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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茉”检察蓝 公益护“青绿” 横州市检察院因地制宜厚植生态资源环境保护
时间:2024-04-26  作者:同晓志、黄彬才  新闻来源:横州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位于郁江中游的横州市,因盛产茉莉花,享有“中国茉莉之乡”“世界茉莉花都”的美誉。这一朵小小的茉莉花长在青山绿水间,绽放出产业振兴的“花路”。

茉莉花,盈香韵远;检察蓝,砥砺深耕。近年来,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因地制宜,坚持把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厚植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基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检察建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凝聚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合力,签订《横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试行)》,实现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坚持“打击+治理+预防”一体推进,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这一“茉”检察蓝不仅出现在重点项目施工现场,消除养殖、工业污染源,保护耕地资源,守护渔业资源……从绿水青山到衣食住行,共同助力守护大美横州,让检察法治服务如茉莉花香飞入辖区山水林田湖草和寻常百姓家。

消除污染源,净流域之“脉”

汩汩清水荡碧波,悠悠流淌贯古今。保持江水清澈,源头治理不可忽视。2022年1月初,一位热心公益事业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向检察机关反映横州市校椅镇某村委周边多家规模养殖场将养殖污水排放到路边,污染村庄周边环境,影响村民生产生活。横州市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并进行取样送检,经检测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成分均超标,遂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相关部门责令涉案养殖场立即整改,并对涉案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统计,横州市检察院近年来共监督相关部门查处了11家规模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消除了多个养殖污染源,保护了水质,恢复了受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秩序。

紧盯工业园区,消除工业污染源。2023年初,相关企业在修建某工业园区道路时,将部分企业的污水管线接入新修建的雨水管网,导致部分企业的生产生活污水通过雨水排放口排入甘棠河,引发当地群众关注。

横州市检察院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排污企业与道路施工企业存在相互推卸责任,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导致园区部分企业的生产生活污水持续通过雨水口排放入甘棠河。

为了尽快消除污染,南宁市、横州市检察院邀请生态环境部门一同进行现场调查,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通过监督相关部门履职,解决了工业园区企业生产生活废水从雨水管网排放至外环境的问题,有力的保护了甘棠河的水质和工业园区周边的生态环境。

耕地复垦,固流域之“肌”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守牢耕地红线,保护耕地资源是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春天的脚步悄然而至,在横州的天空之下,随着检察技术人员的一键启动,一架黑色微型无人机“嗡”地一声拔地而起,开启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新征程。

2022年4月,马岭镇一位人大代表向检察机关反映,其所在乡镇及邻近云表镇公路两旁的农田都被开垦种上了速生桉树,希望检察机关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农田耕地。检察院办案人员利用无人机对横州市X473县道马岭镇段、X470县道石塘镇段、X482县道云表镇、马岭镇段等公路两边的农田进行航拍,经比对,发现部分乡镇存在利用基本农田种植速生桉树的问题,遂对相关部门履行耕地保护职责的情况予以立案调查,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调查取证、案件听证,并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清桉工作高效开展,并取得实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横州市共整治利用基本农田种植速生桉树9672.462亩。

2023年4月,横州市检察院运用“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查阅卫片图斑的过程中,发现多起利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养殖牛蛙的违法问题线索,遂进行立案调查。经统计,通过监督履职,相关部门共拆除拆除鱼塘、牛蛙养殖场7个,恢复耕地255.18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53.89亩。该系列案入选南宁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优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精品检察建议。

横州市有着丰富的森林资源,成为生态建设画卷的一块重要拼图。横州这一抹“检察蓝”正持续守护“生态绿”。2023年3月,横州市检察院在运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工作中发现,相关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的查处职责,导致当地2022年度森林卫片图斑查处工作进展缓慢,不利于森林资源保护,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横州市检察院调取了相关乡镇图斑数据和查处进展情况,对重点图斑进行逐一评估,同时进行立案调查并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查处职责。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均已全面采取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辖区内2022年度国家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立案调查工作,涉嫌犯罪的均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向检察机关进行了备案。

溯源追踪,护流域之“灵”

峰峦叠翠一色新,鸟语花香沁心脾。郁江自西向东横贯横州市,当地渔业资源丰富。近年来,电鱼、绝户网、无证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突出,对郁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横州市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监督渔业主管部门加大对郁江干流、西津国家湿地公园、平陆运河建设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的监管力度。为了扭转执法力量不足的窘境,推动相关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在强化公益诉讼监督的同时,注重溯源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横州市打击非法捕捞联动机制,形成了公安、检察、农业农村长效协作配合的模式,从根本上扭转了渔业资源保护的被动局面。据悉,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共查处非法捕捞案41起,75人,查扣船只42艘,移交公安机关19起,30人,追究刑事责任28人,追偿渔业资源修复费用50余万元。

重点关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2022年8月,云表镇人大代表在江边散步时发现,有商家在横州市云表镇伏波庙附近的郁江边经营鱼类放生点,该鱼类放生点涉嫌售卖疑似外来入侵物种野翼甲鲇(清道夫)和杂交鲤鱼供游客就地放生,对郁江的水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威胁,遂立即向横州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希望加大对外来野生动植物的监管力度,保护横州水域水产安全。办案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专家咨询等方式还原案情,通过公开听证明确监督对象,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制止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对伏波庙、港务站等放生点的放生行为进行整治,并在宗教场所、旅游景区、港口、渡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科学放生普法宣传活动,消除了外来物种入侵的隐患,保护了郁江生态环境安全,该案例被评为自治区级的优秀行政公益诉讼案、南宁市级的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2年以来,横州院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加强对非法河道采砂、填埋河道、违法网箱养殖等河湖四乱违法行为的监管,清理污染水域面积约105亩,清理非法占用河道约0.5公里,清理非法养殖网箱2537个;督促生态环境部门清理有毒有害废水20吨。

横州市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职能时,将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职能进行有机融合,主动邀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诉前磋商、公开听证、跟进调查、督促整改等办案环节,该项工作机制是该院深化开展公益诉讼职能的一种创新探索。

青山行不尽,绿水去何长。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青山绿水离不开法治保障。践行嘱托,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山海相依、百姓安居,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横州检察人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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