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监督渔业主管部门联合横州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开展非法网具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横州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横州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水域禁止捕捞作业。进入禁渔期以来,横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在横州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水域存在许多使用大罾、拦江网、地笼等网具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湿地公园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横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横州市渔业主管部门联合横州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等开展了湿地公园水域违法网具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并指派检察人员到活动现场进行了监督指导。活动当天,执法人员共在湿地公园水域内清理大罾十余个、拦江网十余张、地笼约五百米。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本案,及时制止了相关人员在横州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水域利用大罾、拦江网、地笼等网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有力地保护了横州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