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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郁江渔业资源
时间:2024-12-20  作者:周宝朝、陈杨奕  新闻来源: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一方水土育莉香。被横州人民视为“母亲河”的郁江,滋润养育着横州大地,让这里山青水秀岸绿鱼肥。横州市人民检察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将法律监督者和法治保障者的角色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相关部门履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检察蓝”守护郁江渔业资源。


强化融合履职办案。横州市检察院充分融合“四大检察”职能,构建起精准打击、多元监督的工作格局。一方面,立足于刑事检察职能,紧盯郁江渔业资源、水源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惩治破坏自然水域生态环境犯罪,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今年来,共批准逮捕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案件2件6人,提起公诉7件14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另一方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渔业主管部门加大对郁江干流、西津国家湿地公园、平陆运河建设水域及周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


图1 峦城镇中学码头放流活动


实质化推进生态修复。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打击犯罪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工作,形成“刑事起诉+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全链条保护体系,灵活运用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方式保护郁江水环境,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坚持修复为重。今年以来,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共增殖放流成鱼400多公斤、放流幼鱼100多万尾,追偿渔业资源修复费用人民币10余万元,有力推动恢复性司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筑牢公益协同保护防线。水域治理涉及面广、职责范围交叉,横州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横州市打击非法捕捞联动机制,形成了公安、检察、农业农村三部门长效协作配合的工作网,共同推进生态综合治理。同时,充分利用“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主动调查、快速通报,将涉渔线索进行梳理并移送,实现联合督办。自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联合查处非法捕捞案62起117人,查扣船只75艘,移送公安机关40起77人,追究刑事责任42人,追偿渔业资源修复费用6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图2 西津水库放流活动

坚持法理人情有机统一。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不机械办案,将“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新时代司法理念融入到办案之中。在黄某秋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在放流现场,与执法人员一同,将充分的释法说理融合到生态实质性修复中,一方面,让当事人实时实地认识到电鱼行为的危害,促使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修复因电鱼而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行动中;另一方面,对现场群众也起到了良好的宣传警示作用,引导公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下一步,横州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严厉打击破坏自然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以检察之力守护好郁江水域生物多样性,呵护好我们的母亲河。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周宝朝 陈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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