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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制”KTV内吸毒 订包厢男子获刑
时间:2018-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AA制”KTV内吸毒   订包厢男子获刑

 

广西横县几名“瘾君子”吃宵夜时,居然商量决定集中吸食毒品,并又联系“毒友”参与其中,结果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而负责统一购买毒品并订包厢的男子,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近日,由广西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明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7年5月31日23时许,被告人周某明与陆某静、颜某明、滕某基等人在横县六景镇良圻农场路口处“二哥” 夜宵摊处吃宵夜时,商量决定以“AA制”的方式到横县陶圩镇“雅居乐”KTV吸食毒品,并联系卢某朋、唐某、余某校、周某缘等人参与。次日1时许,上述人员到“雅居乐”KTV,由周某明向绰号“阿强”的男子购买毒品氯胺酮和冰毒各2包后,便在周某明所订的“V1”包厢内吸食毒品。3时许,公安民警在上述包厢内当场查获周某明及吸毒人员陆某静、颜某明、滕某基、卢某朋、唐某、余某校、周某缘,当场扣押吸管9根、透明卦袋4个及毒品可疑物1包(净重1.54克)。经检验,从缴获的吸管、卦装袋及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氯胺酮。

另查明,周某明归案后即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明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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