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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10-17  作者:  新闻来源:横州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四)受理向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五)负责其他应当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六)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七)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负责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十一)依法向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十二)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情况: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形式。根据职责横州市人民检察院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设置6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派驻横州市看守所检察室、派驻校椅检察室、派驻百合检察室、派驻峦城检察室、派驻南乡检察室、派驻六景工业园区检察室。

(二)人员配置情况:2021年末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实有人数109人,其中:政法编制实有人数48人,工勤编制实有人数2人,编制外聘用协警人员24人,编制外聘用后勤服务人员5人(其中公益性人员3人),退休干部27人,赡养遗属3人。

第二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279.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8.6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4.71万元,下降5.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7.82万元,为横州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4.92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基本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减少、社保基数下降导致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新增专项已结清大部分款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横州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横州市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6.其他收入0.8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79万元,下降92.18 %,主要原因是上级院给予我院办案补助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5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84万元,增长292.54%,主要原因是上级院给予我院办案补助结转结余增加。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279.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68.28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7.24万元,下降5.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1105.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服务支出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目支出等。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1.57万元,下降6.08%,主要原因是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基本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新增专项已结清大部分款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9.2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56万元,增长18.92%,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导致做实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33.7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6.23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变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年末结转和结余10.89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上级院给予我院办案补助结转结余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7.6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5.49万元,下降4.91%。其中:基本支出939.04万元,项目支出328.63万元。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15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1%。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4%。具体情况如下:

1. 行政运行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688.01万元,支出决算为77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1%。主要原因是补发往年绩效考核奖金。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年初预算为237.07万元,支出决算为31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1%。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底剩余未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远程特审室建设项目款。

3.“两房”建设(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剩余远程特审室建设项目款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8.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5%。具体情况如下:

1.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98.45万元,支出决算为8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1%。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顶级)。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导致做实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5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具体情况如下:

1. 计划生育服务(顶级)。年初预算0.02万元,支出决算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主要原因是人员家属变动导致不再符合独生子女费支出条件。

2. 行政单位医疗(项级)。年初预算为53.92万元,支出决算为3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8%。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预决算差异是补发往年绩效考核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7%。预决算差异是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比预算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16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53万元、印刷费0.45元,水费1.47万元、电费14.61万元、邮电费18.17万元、差旅费13.53万元、维修(护)费6.75万元、培训费9.62万元、公务接待1.17万元、劳务费6.39万元、委托业务费20.32万元、工会经8.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2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3%。预决算差异是2021年度有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主要包括:抚恤金22.46万元、生活补助9.8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1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9 %,比上年增加40.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报废三辆公车,于2021年申请购置3辆公车,且2021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上级巡查检查增多,导致公务接待开支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40.47万元,原因是2020年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报废三辆公车,于2021年申请购置3辆公车,主要用于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提审和出勤。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1%,比上年减少0.29万元,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办案出差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横州市人民检察院、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78万元,平均每辆1.9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比上年增加0.3万元,原因是2021年上级部门前来我院的改革调研、办案业务及文化建设交流增加,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上级巡查检查增多,公务接待开支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9次,人次13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05万元,降低14.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比预算少。比2020年减少12.73万元,降低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赠订报刊杂志及走访业务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33%。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赠订报刊杂志及走访业务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4.1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2%。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的目标,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认真地做好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订《检察日报》《公诉人》工作,对于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动态和检察知识,特别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关注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了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赢得了更多理解与支持,促进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横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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