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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时间:2023-03-10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横州检察  【字号: | |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2.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受理向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5.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7.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负责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9.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11.依法向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2.负责其他应当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水平,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横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难题、推动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辩证统一于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通过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2.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紧密结合贯彻党中央《意见》,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主动融入横州市打造区域性副中心城市大局之中,为实体经济和创新产业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依法保障群众“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的安全。大力助推平安和谐美丽横州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更有力地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横州、法治横州建设。

3.以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贡献检察力量。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工作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公信;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协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统筹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专项工作;不断扩大公益诉讼成效,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做到依法打击、宽严相济、精准有效、保护惩治兼顾,实现“三个效果”统一。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刚性,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牢记践行“三个务必”,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突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更严更实的举措维护好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抓紧检察机关的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创建清廉机关为抓手,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完善整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严密监督网络,始终抓紧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形式。根据职责横州市人民检察院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设置6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派驻横州市看守所检察室、派驻校椅检察室、派驻百合检察室、派驻峦城检察室、派驻南乡检察室、派驻六景工业园区检察室。

2. 所属单位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是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形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038013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编制数共计55人,其中:

1.政法编制52人;

2.工勤编制3人。

(二)人员构成。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实有人数共计108人,其中:

1.政法编制实有人数50人;

2.工勤编制实有人数2人;

3.编制外聘用协警人员22人;

4.编制外聘用后勤服务人员5人,其中公益性人员3人;

5.退休干部26人;

6.赡养遗属3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总收入1183.81万元,同比减少118.79万元,下降9.12%。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3.81万元。

(二)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支出总预算1183.81万元,同比减少118.79万元,下降9.12%。

1. 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支出938.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145.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28%;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35.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64.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5%。

2. 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75.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43%。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支出79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1.56%;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支出161.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6.50%;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预算支出18.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9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0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57%。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支出112.1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3.9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支出9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6.06%。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83.81万元,比2022年预算1302.60万元减少118.79万元,下降9.12%。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往年工程项目欠款继续由横州市本级财政承担,项目预算收入有所减少。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83.81万元,比2022年预算1302.60万元减少118.79万元,下降9.12%。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往年工程项目欠款继续由横州市本级财政承担,项目预算支出有所减少。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8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8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8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8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30.85万元,主要用于:①工资福利支出569.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②商品服务支出161.06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办公办案经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6.4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其他离退休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85.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2.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4.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4.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9万元,比2022年预算20.4万元减少2.5万元,同比下降12.2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15.9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17.9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9万元,比2022年预算20.4万元减少2.5万元,同比下降12.2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33.33%,增长原因是2023年疫情影响减弱,公务接待次数大幅度增加,按照预估增加次数,预估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15.9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5.87%,下降原因是根据预算编制说明,产权不属于本单位、仅拥有使用权的车辆不能列入预算,减少1辆公务用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1.06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2年预算减少36.37万元,下降18.4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预算编制说明,将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安排到项目支出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9.82万元,同比减少5.18万元,下降11.51%。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2.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52%,适宜由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2.2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10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项目采购预算37.6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4.47%,适宜由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37.62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10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金额37.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其中:车辆加油服务12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5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2.4万元;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金额1.72万元,主要是其他印刷服务;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主要购买物业管理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辆编制数6辆,1辆仅使用权在我院、编制在横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金额20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97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 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预算金额4.1万元,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万元。

2. 物业管理费,预算金额20万元,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

3. 办公楼内外设施修缮费,预算金额16万元,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万元。

4. 外聘人员经费,预算金额108.07万元,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07万元。

5. 检察理论调研及文化建设,预算金额10万元,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

6. 检察报刊杂志费用,预算金额7.8万元,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万元。

7. 办案业务费,预算金额22万元,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万元。

8. 检察委托业务费,预算金额20万元,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称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横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横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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