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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6-03-11  作者:  新闻来源:横州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2.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受理向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5.负责其他应当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6.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7.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负责横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9.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11.依法向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2.负责应由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横州、法治横州贡献检察力量。

(一)筑牢政治忠诚,以理念现代化引领检察实践新航程。提高政治自觉,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落实。践行“从政治上着眼”要求,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主动将个案办理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矛盾化解、风险研判等手段,推动治罪与治理并重,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市中心大局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二)聚力中心大局,以履职高质效护航发展建设新篇章。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常态化协作,健全检察建议落实、反馈与效果评估机制,广泛凝聚社会治理法治合力。精准服务全市发展需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护生态环境。坚持以“如我在诉”“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注重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检察政策创造性落实、穿透性落地,努力将检察服务保障的“软实力”,切实转化为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监督现代化开创法律监督新局面。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对照最高检的要求,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刑事检察主导责任,提升民事执行监督刚性,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全面准确落实司法政策和改革要求,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实战应用,以科技赋能促进监督线索发现、类案治理与办案质效的整体跃升。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源头治理中的刚性作用,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注重实干引领,以队伍专业化夯实检察履职新根基。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深入推进人才强检,持续提升队伍素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部门和内设机构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形式。根据职责横州市人民检察院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设置6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派驻横州市看守所检察室、派驻校椅检察室、派驻百合检察室、派驻峦城检察室、派驻南乡检察室、派驻六景工业园区检察室。

2.所属部门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是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形式。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038013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仅有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核定编制数55人,其中:政法编制52人,工勤编制3人。

(二)人员构成。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实有在编人员50人,其中:政法编实有人数47人,工勤编实有人数3人;编制外聘用人员25人,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部门总收入1398.09万元,总支出1398.09万元。总收入比上年预算数1911.56万元,减少513.47万元,下降26.86%,主要原因是2026年年初无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导致预算收入减少。总支出比上年预算数1911.56万元,减少513.47万元,下降26.86%,主要原因是2026年年初无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导致预算支出减少。

二、2026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情况

2026年部门总收入1398.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11.56万元,减少513.47万元,下降26.86%,主要原因是2026年年初无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导致预算收入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8.0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款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三、2026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总支出1398.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11.56万元,减少513.47万元,下降26.86%,主要原因是2026年年初无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导致预算支出减少。部门支出主要包括:

(一)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06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35%,比上年减少443.04万元,下降29.33%,主要原因是:2026年年初无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导致公共安全预算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5%,比上年减少2.26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且2025年度发放的绩效减少,社保基数降低,导致计提的养老保险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支出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49.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1%,比上年减少71.12万元,下降59.17%,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9%,比上年增加2.94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基数上调,导致计提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住房保障支出有所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328.41万元,占支出预算95.02%,比上年减少50.46万元,下降3.6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39.30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5.76%,比上年减少50.41万元,减少4.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1.91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2.19%,比上年增长1.69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2026年较2025年预算新增一辆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0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2.05%,比上年减少1.75万元,减少6.04%,主要原因是:2026年减少一位遗属人员,遗属生活补助预算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9.68万元,占支出预算4.98%,比上年减少463.00万元,下降86.9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3.67%,比上年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6年司法警察3名,人数无变动,司法警察加班补贴预算支出无变动。

(2)商品和服务支出64.1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92.02%,比上年减少187.38万元,减少74.50%,主要原因是:2026年年初无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资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3)资本性支出3.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4.31%,比上年减少275.63万元,减少98.92%,主要原因是:2026年年初无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资金,资本性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90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度预算数13.59万元,增加4.31万元,增长31.71%,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5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15.90万元,较上年增加4.31万元,增长37.19%,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5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15.90万元,较上年增加4.31万元,增长37.19%,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购一辆公务用车,公车保有量增加,导致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2.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5年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接待上级机关、巡查组、其他单位来访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1.91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5年预算160.22万元,增加1.69万元,增长1.05%,原因主要是:2026年较2025年预算新增一辆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8.2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3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2.9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共计7433平方米,房屋期末账面价值144万元;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部门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1)对所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11个,预算资金69.6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外聘人员经费(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保障经费),预算金额22.82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计提每年外聘人员工会经费,保证保安和临时工的每月工资,保障院内安保、清洁和食堂的工作顺利开展,构建和谐单位,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质量,扎实推进我院后勤服务保障水平上升,最终保障检察业务平稳开展。设1条数量指标:聘用劳保人员人数≥6人;设2条质量指标:年度考核完成率=100%,考核合格率≥90%;设1条时效指标:工作按时完成率≥90%;设2条成本指标:保安服务费≤150000元,后勤人员工资≤52800,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数量≥6个,设1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说明。

(1)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本部门对14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8个,二等的项目5个,三等的项目1个,四等的项目0个;对0个2023年结转2024年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0个,二等的项目0个,三等的项目0个,四等的项目0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

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做到绩效目标可衡量,严格预算执行,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无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部门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部门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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