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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横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在县委和南宁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横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院党组提出“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教育活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积极投入平安横县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平安建设的重大部署,积极投入平安横县建设,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2015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51件629人,人数同比上升6.79%,所有案件已经全部审结,审结率达100%;不批准逮捕85人,不捕率为13.5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3件744人,人数同比上升24%,审结501件675人,起诉474件602人,起诉率达91.85%,连续多年保持零无罪判决。

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和毒品等犯罪活动, 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8件86人,起诉47件58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158件242人,起诉154件232人,批捕毒品犯罪71件75人,起诉83件84人,涉枪案件21件21人、涉赌案件17件21人,起诉11件12人。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措施。扎实开展“法律六进”、“禁毒”和反恐宣传,以及配合开展“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促进立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对相关案件实行专人办理、轻案快办、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起诉、案后帮教等机制,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有力地推动了“平安横县”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 准确把握“逮捕必要性”条件,对罪行轻微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等,体现宽缓的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85人,不起诉9人。结合办案同步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引导当事人服法息诉,促进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二、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反腐败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强举报中心建设,健全与县纪委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对查办重大复杂案件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侦查协作,严格规范强制措施适用,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2015年,反贪部门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26人,其中立查贪污案件6件14人,受贿案件7件7人,单位受贿案件3件5人。大案 15件25人,占立案总人数96.15%。立查科级嫌疑人4人,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副厅级干部1人。已侦结14件23人(含积案),移送审查起诉13件20人,提起公诉12件22人,生效判决9人,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一是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坚持克服“等、靠、要”思想,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订工作目标,有效地推进了反贪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坚持突出查办重点,深入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活动开展,把查办重点放在国土资源、建设、经济管理部门等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坚持查办大案要案,依托上级指定管辖,对自治区教育厅电教馆馆长梁某(正处级)、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副厅级)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查办要案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努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在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补贴资金系列案中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共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6人,人数同比持平,所立查案件类型为滥用职权案件2件2人、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行贿2人。其中立查重大案件3件5人,占立案案件数的75%;移送法院起诉案件2件4人;生效判决1件1人。接受县安监局的邀请派员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6人次,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腐败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预防五进”活动,深入国税局、邮政银行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2次,受教育1600多人次;积极开展专项预防, 组织全县400多名入党积极分子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和特点,开展预防调查32件,进行职务犯罪案例分析35件,向相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9件;加强对职务犯罪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横县人民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并报县委政府;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746次,经过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3人(次)并依法进行处置。为各种建设资金提供安全防护。深入开展预防共建活动,2015年,我院与供电公司、农业银行、国土局达成共建预防工作制度,实现了防范职务犯罪的良性互动。

三、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检务中心”建设。设立来信来访受理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区、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受理区、检察长接待室、视频接待室等功能区,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信访工作,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带案下访约访等制度,积极开展“公开大接访”等活动,积极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6月23日至26日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分别在县城、马岭镇等设立宣传点,开展法制宣传,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法律咨询,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2015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4件,其中来信来访69件,接待来访群众82人次,受理控告、申诉线索94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7件,立案复查后改变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1件,向市院提请抗诉2件,审查不立案案件8件,办理不立案举报线索复议案件2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20人次, 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额79000元,配合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 48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所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均能做到及时分流处理,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之中,保持涉检赴邕访和进京访“零记录”。

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利用派驻乡镇检察室“接地气”的地理优势和职能优势,以开展举报宣传周、普法宣传日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将国家有关涉农、惠农政策、法律知识送到基层,提高基层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推动基层法制建设和生态农村建设。通过上法制课、预防宣传及组织辖区党政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大力宣传廉洁理念,倡导廉洁从政之风。2015年,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人次。

加强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通过专项检察,发现并纠正脱管10人,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26人次,针对监督管理活动中存在问题向横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加强日常检察监督,通过定期考察、核对台帐、召开联席会等方式,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清、原因清、变更清”;联合公安、法院、司法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检察2次,深入全县17个乡镇开展督查,了解落实矫正措施、矫正效果等情况,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

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岗”建设。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依法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努力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创造条件。落实分案起诉,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介入等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用“捕诉监防”办理未成人案件的人数28人;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派员担任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为学校上法制课2场,3000多名学生受到了教育;关爱留守妇女和贫困儿童,结合学雷锋活动,积极为留守妇女和贫困儿童提供帮助。

加大支援新农村建设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年共安排3名干警派驻平朗乡担任新农村指导员支援平朗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并派出1名干警到镇龙乡马兰村挂职第一书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同时派出3名干警长期驻村配合开展扶贫帮困工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一致好评。

四、加强综合保障,全力支撑检察职能有效发挥

(一)办公室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共编发检察信息51期,其中被市院采用9期;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各类宣传文章507篇,其中发表在国家级媒体上的237篇,省级132篇,获得南宁市人大网站采用35篇,获得2014年县人大宣传先进集体一等奖;在省级法学期刊发表调研文章12篇,有3篇调研论文荣获第十五届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在2015年南宁市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优秀成果中,荣获一、二等奖各1篇,三等奖4篇;同时积极组织调研论文申报和参评第十六届广西检察理论年会和2016年南宁市检察理论年会,共向上级院推荐了9篇调研论文。稳步推进本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四大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官方微信发布工作动态、检察新闻38期共96条,官方微博发布544条,网站发布102条,新闻客户端发布6条,“横县微博”荣获2015年广西检务微博年度影响力奖,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加强督办工作,落实保密责任制,建成分级保护系统,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认真做好档案、机要、通讯、传真等各项工作,保证了服务环节的高效运转。

(二)检察技术工作。办理技术案件共120件,其中文证审查102件;提供技术协助18件;参与死刑临场监督6次。召开视频会议30次,开展同步录音录像33 人36 次。

(三)法警工作。通过岗位练兵、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警察警务保障能力,依法执行传唤39人,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103人次,协助执行刑事拘留10人,协助执行逮捕6人,参与搜查4次,抓获逃犯1人,送达法律文书3719件,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3人,保护公诉人出庭16次,完成检察长交办任务3次,处置突发事件5次。

(四)案管工作。严把案件进出口关,规范案件统一管理。2015年,共接收案件1033件1217册、涉案赃物83件,涉案款项23万余元。深入开展案件流程监管工作,对办案人员的办案进程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建立有效的办案期限预警机制,发出口头预警35次,超期预警3次,编发流程监控报告5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1件,促进了办案规范化。做好统计及绩效工作,当好领导决策好助手,制作绩效分析及案件情况分析4篇;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和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受理律师等当事人查询案件相关信息200余次,受理律师申请查阅案卷69人次,均已安排阅卷,受理侦查期间申请会见嫌疑人1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5条,导入程序性信息1270条,公开法律文书 167份,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防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健全冤假错案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依法纠正有案不移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9件20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21件2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已批准逮捕9件10人,提起公诉16人,法院判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1人,判不满三年有期徒刑的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16份《建议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建议追捕犯罪嫌疑人16人,追捕后起诉31人,有罪判决35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生效判决追诉漏犯18人、追诉犯罪事实52起;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2件次。进一步规范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南宁市院支持,法院改判1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主题为“民行检察·公正为民”主题宣传年活动,深入乡镇、广场、社区,现场设点开展民行检察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建立与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联络机制,积极拓宽案源;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及时调整了工作重心,将依职权发现案件以及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等为重点,将群众反映的民事案件立案难、审结难、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作为突破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5年共受理申请监督案件35件,其中,申请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2件,审结21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申请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9件,审结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件;采纳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件。

加强执行监督检察工作。积极开展驻所检察,驻所检察251天,坚持对羁押期限动态监督,督促看守所履行羁押期限预警提示职责,完善与办案单位的信息互通制度,督促办案单位依法及时结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名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获采纳,保障了被羁押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与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296人次,上集体法制课4次,受教育人数达876人次,纠正看守所监管违法35件次;办理在押人员又犯罪案件1件1人;加强沟通协作,召开联席会议4次;加强安全防范,参加安全大检查24次,向看守所提出监所检察建议4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看守所连续25年安全无事故。扩大监督范围,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2人,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2人;审查报请特赦案件2件2人,促进规范化管理。

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契机,统筹谋划,整体推进队伍建设,持续强化教育、管理、监督,推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新的提升。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检察干警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同时积极以开展《道德讲堂》、参加“书香横县”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等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干警的检察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继续推动区级“文明单位”争创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党性观念。

强化业务素质建设。加强素能培训,积极参加县委、政府及上级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派出3名干警到区、市院跟班学习;组织参加全区“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全市的“公诉书业务竞赛”、“未检业务竞赛”,以及案件管理、检察理论研究、文秘工作培训等活动,促进了干警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召开党组会、干警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传达上级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文件精神,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关于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通报》等,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统一了干警的思想认识;在对照检查阶段,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发放《征求意见函》听取意见和建议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问题,推动了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七、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始终坚持对人民负责,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依靠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改进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主动向县人大第十六届六次会议报告工作,派员旁听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报告的分组讨论,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深入辖区各乡镇人大之家,走访了人大代表,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一一落实整改。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向全县54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等刊物,邀请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检察工作,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和社会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和专题调研,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切实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6件11人。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建设,加强检察信息网上发布,邀请村干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各界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获自治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反贪局集体三等功等重要荣誉,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1件、“优质案件”1件;获评区级、市级“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1件;获得全区、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法律文书”和精品案件各1件;在全区第五届检察机关预防比赛中,获得优质案例分析奖项一件;还荣获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市级集体荣誉5项、先进个人7人次;县级集体荣誉3项、先进个人4人次,有力地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

今年以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应当看到,我们的工作存在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争创意识不强导致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工作还存在空白点;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提高;四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检察工作主要安排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区检察长会议以及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抓手,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为维护横县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广西强县、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新兴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全力推进平安横县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平安横县建设。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涉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结合办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第四,全力推进法治横县建设。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监管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结合检察办案加强法制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第五,深化司法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我们将切实按照四中、五中全会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特别是配合市院推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重点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司法改革的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进一步释疑解惑,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积极参与改革、推进改革,形成改革合力。

第六,进一步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对质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横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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