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服务新常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一、围绕平安横县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513件74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58件786人,受理人数比上年分别上升17.97%和5.65%;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39件599人,提起公诉484件656人,人数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9.93%和5.49%。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批捕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8件74人,起诉151件169人,批捕涉“黄赌毒”案件153件165人,起诉88件91人;严厉打击以侵财为主的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149件206人,起诉142件216人;突出惩治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市场管理秩序,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8件10人,起诉5件5人;批捕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破坏生态平衡案件2件2人,起诉2件2人;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5件27人,起诉28件34人;严惩拐卖、收买、虐待、强奸妇女儿童、猥亵儿童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案件,批捕12人,起诉22人。
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涉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多部门联合接访等制度,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8件,接待来访群众96人次,受理本院管辖举报线索24件,受理控告、申诉线索84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做到法律问题解决到位、释法说理到位、法律程序内的善后问题处理到位,真诚解决群众的涉检法律诉求。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工作机制,提高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保持涉检赴邕访和进京访“零记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人;对审查认为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7人,不起诉8人;对审查认为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9人;对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7人。深化检调对接制度,对促成当事人和解的3件轻微刑事案件作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着力推动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立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严惩未成年人校园暴力、团伙性侵财、伤人等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7件69人,受理审查起诉22件47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案后帮教等办案机制,针对个案具体情况开展特殊未检工作,注重教育引导和打击惩治相结合,积极送法进校园,充分发挥检察官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以案说法教育、法律知识普及、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维权。完善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对2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 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额145000元。
二、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
严厉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继续深挖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国家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查办10件19人,其中大案6件11人,立查惠农领域贪污案件4件11人,惠民领域贿赂案件5件7人,司法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侦查终结12件21人(含上年积存数),提起公诉10件17人,生效判决17件19人(含上年积存数);加大追赃力度,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3多万元。深化执法规范化,确保案件质量。依法查办的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聪(副厅级)受贿案,获评2016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优质案件”、2016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精品案件”;查处的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原馆长梁正义(正处级)受贿案、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原大队长焦钢(正科级)受贿案,获评2016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优质案件”。
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侦查终结3件3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其中,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扶贫开发要求,突出查办了影响惠农和扶贫政策落实、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土地流转补助领域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查处了司法公证领域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深挖渎职犯罪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依法查处政府采购领域滥用职权、受贿案件1件1人。
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惠农扶贫、政府采购、医疗卫生等多发领域,开展个案、类案分析和预防调查69件,多份调查报告得到县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通过调查发现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34件,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获评自治区、市级精品案例分析、精品预防调查、精品检察建议等奖项6份。结合办案制作的廉政动漫短片,获自治区检察院推荐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参评。进一步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开展预防宣传教育114次,受教育4000余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124次,发现和依法处理行贿犯罪记录3人(次)。
三、围绕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积极做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对认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19人、撤案22件;对认为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5人、追加起诉2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6件次。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获得市检察院支持1件,法院改判 2 件。
积极做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8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7件案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一体化机制,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并获采纳5件。
积极做好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全面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发现并纠正脱管10人,纠正执行违法25人次,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2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纠正执行违法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8件29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5人; 纠正看守所监管违法20件次;审查逮捕在押人员又犯罪案件1件1人,审查起诉1件1人,确保刑罚执行的正确实施。
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它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并上报本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本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考核办法,依法依规组织检察人员考试考核,选拔产生本院首批23名员额检察官,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落实。
扎实推进其它检察改革。建立健全“信、访、电、网、视”五位一体的案件导入和分流机制,积极推进网上信访系统建设,完成高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改造,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就地表达诉求,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接访效率。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改革和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程序改革,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等履职保障制度,进一步增强监督公信和实效。
五、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对人大交办的事项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办结,及时答复。邀请代表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工作,向县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335份,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深入全县17个乡镇“人大之家”走访人大代表103人,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一落实整改。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监督,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4件6人。理性对待和正确接受新闻舆论和网络舆论监督,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引导网络舆论正确走向,凝聚检察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法制宣讲、法律咨询等各类检察宣传,依托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等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88条,重要案件信息17条、公开各类法律文书249份,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持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力纠正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查到案到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明清单,分解责任,限期整改。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对案件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
六、加强综合保障,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办公室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共编发检察信息68期,其中被市院采用6期;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各类宣传文章391篇,其中发表在国家级媒体上的162篇,省级64篇,获得南宁市人大网站采用23篇,取得了显著成效。调研文章有2篇调研论文荣获第十六届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在2015年南宁市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优秀成果中,荣获二等奖1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3篇,并获得了组织奖;在南宁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中,荣获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共有10篇论文在法学期刊发表,有10篇论文申报第十七届广西检察理论年会,向区检院上交一篇全区检察机关专题调研课题。借力新媒体,开发新阵地。实现官方微博、微信、网站全覆盖,入驻“今日头条”客户端,形成“两微一端”检务集群,“互联网+检察”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服务。今年以来,官方微信发布工作动态、检察新闻72期共250条,官方微博发布2314条,新闻客户端发布53条,检察门户网站发布60条,获得2016年广西检察广西检务优秀微博。不断加强督办工作,落实保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认真做好档案、机要、通讯、传真等各项工作,保证了服务环节的高效运转。荣评为2015年度横县新闻宣传先进集体、横县人大宣传先进集体一等奖、2015年度南宁市检察宣传先进集体、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检察技术工作。全力做好检察技术办案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技术案件总数176件,其中文证审查118件,提供技术协助 58件。鉴定案件总数6件,其中司法会计鉴定4件,法医鉴定2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通知》精神,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年为自侦部门提供技术协助同步录音录像 38次。积极配合控申科、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律宣传工作,做好活动的照相、录像等工作,为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全力打造信息化工作平台,不断更新升级信息化装备,加快信息化应用步伐。做好电子检务工程的建设,已经完成了远程接访室的建设,其他各项工作已经做好方案,等待上级院技术处审批;加强三级网的管理维护,保证三级网的正常运行、安全和畅通,通过三级网召开会议 25 次。
(三)法警工作。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岗位练兵、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警察警务保障能力。全年共依法执行传唤40人,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48人次,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出警人次5264人次,协助执行刑事拘留3人,送达法律文书4009件,含案件1554件,保护公诉人出庭9次,完成检察长交办任务5次。同时,落实司法警察部门管理办案工作区和监视居住点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工作区准用审批手续、派警手续、看管对象交接手续,做好安全检查、司法警察履职和交班情况登记,做好办案工作区管理和维护工作,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四)案管工作。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工作,规范案件统一管理。全年共受理案件1322件1591册,案件数同比上升27.97%,同步制作电子卷宗1178册,结案审核1015件。接收管理涉案赃物59件,涉案款项300万元。重点围绕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司法措施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流程监控,实行办案预警,制作流程监管日志、开展专项检查等措施对办案行为进行开展全程、同步、实时监管。稳步推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共开展案件开展评查3次,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报告3篇。加强检察纯净、、绩效统计工作,当好领导决策好助手,制作绩效分析及案件情况分析共14篇;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条,公开法律文书249份。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受理律师等当事人查询案件相关信息98次,受理律师申请查阅案卷98人次,均按规定安排阅卷,做到文明接待,实现零投诉,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
六、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旗帜鲜明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管队伍,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以开展“道德讲堂”、参加“书香横县”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等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
加强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建设。加强素能培训,积极参加县委、政府及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精品案件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实施业务人才培养工程和开展优秀业务团队创建活动,反贪污贿赂局、公诉科、职务犯罪预防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等5个部门荣获2014— 2015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优秀业务团队,是全市检察系统获得优秀团队最多的基层院,大力培养了业务尖子和业务精英,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加强服务意识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选派4名青年干警驻平朗乡担任“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组织全院64名干警,深入平朗乡笔山、南乐等14个村委118户扶贫帮困,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助。
今年以来,我院荣获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等称号;荣获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市级集体荣誉6项、先进个人15人次;县级集体荣誉3项、先进个人5人次;反贪污贿赂局、公诉科、职务犯罪预防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等5个部门荣获2014— 2015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优秀业务团队,是全市检察系统获得优秀团队最多的基层院,有力地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惩治犯罪、化解矛盾、诉讼监督等工作与群众的诉求和期待还存在差距;二是检务公开、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还要加强;三是检察干警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深化;四是检察信息化运用工作亟待加强。面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夯实主体责任,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为横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能,更好服务横县经济社会发展
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横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民生权益、经济秩序、环境资源等犯罪,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检调对接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更好保障公正司法
自觉以中央、自治区、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市检察院的决策精神为引领,扎实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妥善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内部有序交流机制,实现人员合理分流;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检察官业绩,统筹考虑不同类别人员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全体检察干警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应用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更加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官走进人大代表之家活动,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完善代表意见反馈制度,真正将代表意见及时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举措。更加主动接受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民主监督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增强民主监督实效,以加强民主监督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横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横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