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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横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横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为指南,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荣获“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光荣称号。

一、积极投身平安南宁建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主动服务大局,切实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办案考虑发展、办案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横县工作大局,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惩治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市场管理秩序,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5件6人;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2件12人,提起诉公诉44件56人。如在办理何某某等三人污染环境案件中,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横县环保局发出行之有效的检察建议,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检察建议书荣获2017年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优秀检察建议书。运用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查办对企业及其经营者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的犯罪嫌疑人8人,为企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把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作为“诚信横县”建设的重要举措,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775次,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并依法进行处置的有1人(次)。

以建设平安横县为己任,确保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483件73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0件802人,受理人数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0.81%和2.04%;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92件559人,提起公诉472件652人,人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67%和0.61%,连续多年保持无罪判决数为零。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8件71人,提起公诉150件255人,批准逮捕涉“黄赌毒”案件103件121人,提起公诉99件109人;严厉打击以侵财为主的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104件133人,提起公诉126件165人。我院获评为全市2012—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南宁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1件案件荣获2017年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精品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件案件荣获2017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称号。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依法解决群众合法利益诉求,建立健全涉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多部门联合接访等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3件,接待来访群众78人次,受理本院管辖举报线索27件,受理控告、申诉线索66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做到法律问题解决到位、释法说理到位、法律程序内的善后问题处理到位。率先设立并运行南宁市基层检察院首个“律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源于基层的群众优势,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保持涉检赴邕访和进京访“零记录”,首次获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8人;对审查认为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9人,不起诉9人;对审查认为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5人;对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人,其中刑事和解1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立足执法办案,积极推动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批准逮捕拐卖、收买、虐待、强奸妇女儿童、猥亵儿童等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13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等办案机制,严惩未成年人校园暴力、团伙性侵财、伤人等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11件26人,批准逮捕 7件 18人,不批准逮捕8人,受理审查起诉25件46人,提起公诉22件5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注重与工、青、妇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充分发挥检察官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加强检察普法宣传。加大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力度,对2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3万元。

二、大力推进法治南宁建设,强化监督彰显公正

着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对认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21人、撤案25件;对认为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8人;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25人,追加起诉遗漏犯罪事实13起,生效判决追诉遗漏犯罪事实13起;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0件次。向法院提起抗诉1件,市院支持抗诉1件。积极探索逮捕公开审查方式,2017年11月我院办理了首例诉讼式审查逮捕案件,实现从封闭式书面化审查向诉讼式司法审查转变,充分听取侦查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律师等各方面意见,确保逮捕案件的质量。1件案件获评2017年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优秀纠正漏捕案件。

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受理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9件,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8件,提请抗诉1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民行检察?公正为民”民事行政检察宣传周活动,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发现案源线索3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走访多家律师事务所,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走访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等行政机关,了解行政执法的现状,督促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政法委专题报告、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县领导的支持和肯定,全年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件,其中立案2件,诉前审查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公益诉讼工作已经全面铺开。

着力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全面大检察2次,司法局监管违法23人次;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3人,督促公安机关交付强制医疗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件33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向办案单位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3件33人,全部得到采纳;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参加安全大检查24次,向看守所提出监所检察建议5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看守所连续27年安全无事故。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纠正看守所监管违法23件次,确保刑罚执行的正确实施;对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192人次,上法制教育课2次,受教育900余人。

三、全力助推廉洁横县建设,肃贪治渎惩防并举

严厉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6件21人,人数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5%,其中贪污案件2件2人,贿赂案件 12件17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大案10件,占立案总件数62.5%。移送审查起诉14件21人,提起公诉14件22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2件3人,生效判决10件19人;加大追赃力度,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严厉查办在项目审批、房地产开发等环节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贿的职务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不轻易查封和扣押企业财物,不轻易冻结企业资金和银行账户,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2件贪污案荣获2017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优质案件”;荣获2016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三等奖。

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受理案件线索6件,立查损害农民利益的惠农扶贫领域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立查其他行政机关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立查涉企领域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提起公诉2件2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2件2人,生效判决2件4人,派员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监督5次。获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1次,1件案件获评2017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优质案件”;1件案件获评2017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 

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完成惩治和预防综合报告1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综合运用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检察建议等措施,强化个案预防、专业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针对不同领域、行业环节特点开展预防调查31件,进行职务犯罪案例分析31件;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7件,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努力服务保障国家扶贫政策实施,制作的廉政宣传短片《飞镖要瞄准,扶贫要精准》首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优秀奖;荣获2017年度全区精品检察建议和优质预防调查各1份,全市精品案例分析、精品预防调查、精品检察建议、精品年度报告奖项4项。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狠抓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教育引导、约谈提醒,今年以来未发现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积极推进涉检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11件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出庭指控和庭审监督,领导办案664件,保障诉讼活动活动严格规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改革,确认了23名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检察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为全院首批入额检察官。确认28人为检察辅助人员,5人为司法行政人员。认真研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工作,明确入额检察官职责权限和司法责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强化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同步推进内设机构整合,实行扁平化管理,优化检察内部职能配置。

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转隶干部的思想动态,开展好谈心谈话,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全力抓紧抓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追赃等各项工作,做好人员转隶、职能划转的前期准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素能培养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委、政府及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精品案件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大力培养业务尖子和业务精英。坚持文化育检,以文化人,扎实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活动,举办形式活泼、寓教于乐的书画、摄影、文艺表演、球类等文化活动,培养检察人员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组织举办检察官茉莉讲坛、道德讲堂等学习教育活动,举办了6期检察官茉莉讲坛、5期道德讲堂,干警的学习意识显著增强。加强服务意识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选派4名青年干警驻平朗乡担任“美丽横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组织全院64名干警,深入平朗乡笔山、滩晚等10个村委121户持续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深化争优创先意识,荣获“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国家级荣誉2项;3篇理论调研文章荣获区级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2篇荣获2015-2016年度全市政法调研课题优秀成果奖;2篇荣获2017年度南宁市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6个集体(个人)获南宁市检察院记功,2个集体(个人)获南宁市检察院嘉奖;获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市级集体荣誉3项、先进个人10人次;获县级集体荣誉3项,有力地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五、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对人大交办的事项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办结,及时答复。建立与人大代表日常的、多渠道的联络途径,邀请代表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工作,向335名县人大代表、103家“人大代表之家”赠阅《检察日报》和《公诉人》杂志等报刊,扎实推进法官、检察官进“人大代表之家”活动,选派34名检察官和业务骨干深入全县17个乡镇34个“人大代表之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走访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条件,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监督,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7件10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黄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进行审查,这是我院举办辖区内首例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突破了以往书面三级审查的办案模式,增加了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坚持以公开立公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7条,公开法律文书564份;依托“两微一端一网站”,加强检察新闻宣传,讲好检察故事,发表宣传稿件404条,其中国家级媒体101条,省级媒体72条,市级及以下媒体231条。官方微信发布工作动态、检察新闻103期共198条,官方微博发布1366条,新闻客户端发布98条,检察门户网站发布253条。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受理律师等当事人查询案件相关信息103次,受理律师申请查阅案卷103人次,按规定安排阅卷,做到文明接待,实现零投诉。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入开展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着力纠正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技术部门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5次;严格落实审看分离制度,司法警察依法执行传唤105人次,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86人次。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对案件实行统一、实时管理,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办案活动。受理登记案件1388件1867册,同步制作电子卷宗711册,结案审核1097件;接收管理涉案赃物170件,涉案款项508.93万元;强化办案预警机制,对办案行为进行开展全程、同步、实时监管,发出口头预警36次,超期预警6次;稳步推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案件开展评查3次;加强检委会工作,召开会议20次,讨论案件27件37人。

一年来,我们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惩治犯罪、化解矛盾、诉讼监督等工作与群众的诉求和期待还存在差距;二是检察干警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检察信息化运用工作亟待加强。面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夯实主体责任,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全面把握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为横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理论武装的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横县检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能,更好服务横县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集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平安横县、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横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民生权益、经济秩序、环境资源等犯罪,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检调对接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使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办事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更好保障公正司法

自觉以中央、自治区、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市检察院的决策精神为引领,继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狠抓司法责任制与办案组织运行的落实,切实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妥善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内部有序交流机制,实现人员合理分流;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检察官业绩,统筹考虑不同类别人员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全体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同时,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做好案件线索、结案与移交,确保顺利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转隶。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继续大力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党组引领检察工作的核心作用,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应用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五、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更加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检察官进“人大代表之家”活动,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完善代表意见反馈制度,真正将代表意见及时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举措。更加主动接受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民主监督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增强民主监督实效,以加强民主监督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深化以执法办案信息为重点的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8年,我院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把横县建设成为美丽幸福新横县,广西重要工业基地、广西现代农业强县,打造滨江地区中等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

 

 

横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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