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广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紧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和“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中心履职尽责,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充分履职,检察战“疫”显担当。一是党组带头,率先垂范担使命。疫情出现后,我院迅速部署,及时行动,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对方案,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下沉一线,全力以赴守初心。院领导深入平朗镇开展防疫督导检查工作,抗疫小分队下沉到平朗镇挂点村、横州镇各社区等参与防疫工作。驻所干警每天深入监区开展安全卫生检查,确保看守所监管秩序安全稳定。三是履职尽责,“疫”线办案不停歇。推行“零接触”办案模式,利用远程提审方式办理案件52件78人(数据统计到11月15日,下同),坚持防疫与履职两手抓、两不误。组织学习高检院有关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稳、准、狠”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提前介入2起涉疫情诈骗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二)主动服务,护航民企见成效。深入广西顺来茶业有限公司、广西横县荣贤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横县创志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全面了解辖区企业当前存在的困难以及对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并设立检察官法律服务站,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地开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先后走进横县客货运输服务中心、中国邮政集团横县分公司向企业职工上法治课,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为当地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对涉及民企负责人的案件,慎捕慎诉,帮助企业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对2起涉及民营企业主的案件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
(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六个重点”,把准“三个结合”,深入开展“六清”攻坚行动,注重边扫边治边建,积极配合专项督导工作。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力争在综合治理行业实现新突破,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横县贡献检察力量。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1件1人,批捕1件1人,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1件1人起诉1件1人,认定为涉恶案件1件1人,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通过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依法精准发力,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受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件1人,起诉6人,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金融类犯罪,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件,合同诈骗1件。二是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2件3人,起诉29件41人。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责令相关人员清理填埋河段1处、拆除河道构筑物1处,为建设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服务脱贫攻坚战。选派干警担任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第一书记和队员,组织全院干警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平朗镇开展精准扶贫。组织干警购买对口帮扶乡镇的农副产品,努力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加大对贫困人员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因案致贫人员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额2.8万元。
(五)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检察办案综合效能。今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刑事案件192件307人,批捕155件2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3件346人,起诉221件302人,无无罪判决。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6人,起诉33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56人,起诉45人;批捕涉毒案件47件56人,起诉46件51人;批捕涉赌案件20件35人,起诉19件42人。认真做好检察环节服务群众和防范化解管控社会矛盾的工作,对轻伤犯罪、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起诉27人,召开2起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进一步的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不起诉案件的公开透明度,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立面。认真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推动当事人和解4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力促旅馆业整治,织密旅馆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网络,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内针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整治统一行动。
(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及社会调查制度,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0人次,委托横县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7件10人。坚持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双向保护,建成未成年人教育基地,有效提高青少年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创设南宁市首家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减轻和修复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所受创伤。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联合县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横县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长效机制,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检察长、副检察长分别到横县中学、横县第二高级中学上了一堂“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法治讲座。因地制宜,通过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参与法治课堂、引入村委会居委会的力量参与未成年帮教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制作法治微视频、空中法治小课堂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受教人数2000余人,保障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档,不掉线。疫情稳定趋向好后积极进学校开展法治巡讲、查访校园内及周边安全、邀请师生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到社区开展“培蕾护苗 呵护成长”教育以及发放宣传资料、法治视频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二、突出主业谋发展,“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
(一)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罪不究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0件10人,监督撤案9件10人,发出应该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1分,纠正漏捕2人,生效1人,纠正漏诉10人,生效15人,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9件次,有效维护执法公正。在横县公安局建立派驻检察室,及时掌握公安机关的办案情况,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形成了打击刑事犯罪的强大合力,实现了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互利共赢。
(二)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共受理审查民事监督案件29件,其中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18件;申请生效判决、调解书监督案10件;申请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1件,共审结30件(含去年积案),其中,提请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审查行政检察案件7件,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已回复采纳7份。其中,我院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黄某斌与谢某伟等人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甘某信与谢某伟等人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得到市院的支持,市院已就该案向市中院提出抗诉,有力的打击虚假诉讼行为。举办法律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及相关案例。积极走访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仲裁院、公证处,召开征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意见等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拓宽监督案源渠道,实现信息共享。
(三)依法履行公益保护使命。依法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集中精力办好典型案件。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7件,其中磋商整改1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份,20份获得采纳,12份未到回复期。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多次与农业农村局、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工作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野生动物、林地、渔业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创新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订《横县河长制办公室 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河长办和检察机关职能,在县领导担任河长的10条河流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在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主动投身河湖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探索与行政职能部门磋商机制,通过磋商方式办理了15件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拍摄的公益诉讼微动漫《电鱼的代价》、微视频《守护》,分别获得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宣传作品评比微动漫类三等奖、微视频类优秀奖,并在横县电视台上播放。
(四)保障人权,全面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稳步开展刑事强制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监督工作。持续强化疫情期间对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与看守所建立疫情防控情况日报告和监管情况不定时报告机制,保障检察室对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时监督。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和《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通报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制度,促进检察机关及时全面了解社区矫正活动的开展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为今后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好基础。为规范横县社区矫正工作,检察长、副检察长带队到平马镇、镇龙乡等17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靠前指导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开展。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案件,针对监管活动存在的不当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4份,全部获得相关部门采纳。
三、围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着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一)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管理、案件评查、流程监控等制度,积极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院中层副职以上领导、检察官共办理案件732件,占全院办理案件数87.98%。建立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2019年度司法业绩档案,走好“司法责任制改革最后一公里”。 积极拟定《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每半年开展1次考核工作,以考核找差距、提措施、促提升,充分发挥业绩考评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二)深入推进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院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6.05%,对302名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并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其中267名获法院采纳,及时有效惩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案-件比”业务指标评价体系,刑事案件比为1.0546,较上年同期下降98.25%,有效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三)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来信,加强与县政法委、信访、公安等单位的沟通协调。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6件,接待来访群众84人次。全面开展公开听证制度,共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业务线条举办案件公开听证会4次,以公开透明促公平赢公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涉检赴邕访和进京访“零记录”。加大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力度,向12名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0.3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聚焦严实抓队伍建设,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理论武装的原则,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的讲话精神,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为引领,坚持“抓书记”“书记抓”,严格落实“10项制度”,落实10个“带头从严”。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确保检察队伍思想政治过硬。
(二)强化专业素能建设。实施检察业务人才培训工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善思笃行·好书共享”、首届论辩赛、“回首历史诵祖国·自强不息创未来”朗诵比赛、“检察官·茉莉讲坛”等,鼓励干警创先争优,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培训班等,提升干警业务能力。2篇理论调研文章荣获区级奖励;5篇理论调研文章荣获市级奖励,并荣获2020年南宁市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调研先进单位;1名干警荣获国级先进个人;8名干警荣获市级先进个人;1份再审检察建议荣获2019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2部公益诉讼宣传作品微动漫分别获市级三等奖、优秀奖,同时单位获优秀组织奖。单位连续五年获全国宣传先进单位。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自治区政法委督查组到我院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为契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多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及纪律作风建设等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好风险防控,组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廉洁从检,使全体检察人员始终紧绷纪律这根弦,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全年通报抽查上下班纪律2次、开展谈心谈话7人,没有收到干警违法违纪举报。
五、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一)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健全完善“办前联系、办中答复、办后回访”机制,认真落实代表委员交办、转办事项。继续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联络站”赠阅《检察日报》和《公诉人》报刊杂志。推进走访联络全县17个乡镇34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化、常态化,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条件。
(二)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监督,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坚持以公开立公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3条,法律文书318件;今年以来,我院共举办三次检察开放日: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到莲塘镇、横州公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村委会干部代表参加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解答4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900余人;联合市院、武鸣院共同开展“同舟共济 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邀请市妇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参加,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联合县工商联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邀请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届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加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用心服务“六保”“六稳”,为全力护航民企贡献检察力量。编发检察信息95期。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文章377篇,其中获得国家级媒体采用83篇,省级媒体采用39篇,市级以下媒体采用255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的检察资讯共3397条。理性对待和正确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网民质疑,引导网络舆论正确走向,凝聚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及时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有效杜绝以案谋私行为。今年以来,全院填报记录重大事项共6件,违反“三个规定”填报数据为0。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对案件实行统一、实时管理,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办案活动,确保检察官公正廉洁规范司法。受理登记案件342件697册,结案审核案件320件。处理广西案件管理系统提示案件流程问题192条,人工检查案件367件,发现存在流程问题31件。强化办案预警机制,稳步推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制订2020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制作流程监管报告9期。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预约会见、诉讼信息推送服务174次。
今年以来,我院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面对新时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检察工作精准对接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检察职能作用没有完全有效地发挥,未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对检察机关新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与司法实践要求有较大差距,需大力加以提升。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将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把握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坐标、新要求、新期待,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把学习好、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是聚焦党委中心工作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着力于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更加自觉主动履行好检察职能,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扫黑除恶、更加积极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是优化检察管理,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格局,提升检察监督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智能化建设,创新推动检察改革与科学技术的深度融合。
四是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学习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和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政治责任和神圣职责使命。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全面推进强县目标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横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