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紧扣“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检察工作基本布局,以新时代检察理念为牵引,深度融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为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在护航发展中履行检察职责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2021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419件675人(数据统计至11月15日,下同),批准逮捕318件498人,受理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案件422件613人,提起公诉358件515人,无生效无罪判决。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7人,提起公诉35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81人,提起公诉78人;批准逮捕涉毒案件92件125人,提起公诉96件117人;批准逮捕涉赌案件19件44人,提起公诉件人41人。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行为,办理涉疫诈骗案2件2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加强与监察委协作配合,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已提起公诉4件6人(含去年未审结积案)。认真做好检察环节防范化解管控社会矛盾的工作,对轻伤犯罪、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依法不批准逮捕49人。
(二)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依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审慎办理每一起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涉罪案件,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4人。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强化措施抓紧抓好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案件“挂案”清理专项活动,清理涉企“挂案”5件。先后走访三家民营企业,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全面了解辖区企业当前存在的困难以及对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提供建议和法律服务。与工商联召开座谈会,研究探讨如何在维护辖区非公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方面有新作为,为企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
(三)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精准发力。重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021年,共受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4人,提起公诉16人,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犯罪,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如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780余万元的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集资活动在我市蔓延的气势。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断卡”专项活动,年内共受理批准逮捕40件82人;受理提起公诉20件64人。持续守卫碧水蓝天净土。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5件10人,提起公诉11件36人,为建设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在圆满完成87户贫困户脱贫目标后,选派2名干警到平朗镇平朗社区和笔山村委会挂点,助力乡村振兴。
二、深化法律监督,在执法办案中维护公平正义
(一)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严格审查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对证据不足或不认为是犯罪的,依法不捕81人、不诉7人,同比分别上升30.6%和22.2%;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侦查违法等问题,共监督立案11人、追捕19人、追诉8人,监督撤案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坚决维护刑事执行公正,共纠正各类执行活动违法139件;开展“减假暂”案件核查,完成对辖区内公安机关、法院1990年以来办理的152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核查和纠错工作。
(二)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并重,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4件(含系列案)。以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为重点,办理生效裁判监督6件,提出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裁判正确的,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办理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97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全部获得回复采纳。积极开展支持提起公诉专项活动,拓宽民事检察社会服务渠道,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共办理支持提起公诉案件1件,帮助特殊群体准确表达诉求。以专项监督活动为重点,紧盯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共办理非诉行政行为执行监督案件11件,向人民法院发出行政检察建议11份,全部获得回复采纳。
(三)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围绕食品药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已满回复期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100%,诉前整改率为100%,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通过办案,成功追偿滥伐林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6.6万元;推动辖区范围内烈士纪念设施得以修缮和维护;督促自然资源局和16个乡镇依法履行古树名木大树监督管理和生态修复责任;促进一个乡镇和企业落实水源地管理和非法排污整改责任,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办案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注重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解决实际问题。
三、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大治理大平安工作格局
(一)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用真情办理群众揪心事、烦心事,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综合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及网站、电话等渠道,认真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确保检察服务“快受速办”不打烊。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涉检赴邕访和进京访“零记录”。切实促进司法公开,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举办公开听证23次,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65.2%。加大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力度,向7名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8.6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扎实开展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捕4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人。推进检调对接,对1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办理认罪认罚案件307件456人,鼓励和促使更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运用公开大接访、带案下访,引入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参与化解等措施,促进矛盾化解在基层、在首办环节,共接待群众来访125人次,处理来信来电52件。
(三)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10人,提起公诉15人,对所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均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而不纵,不捕18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分别占比36.7%和22%。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及社会调查制度,共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0人次,委托横州市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21人。凝聚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各方保护力量,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联合村委、企业、监护人,对8个附条件不提起公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考察。组织开展社会化集中帮教活动2次,确保涉罪未成年帮教全覆盖。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牵头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6场,邀请师生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培蕾护苗 呵护成长”行动,受教育学生4000余人(次),被授予2018-2019年度广西“青少年维权岗”。
(四)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多措并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出十项便民利民措施,聚焦群众身边案身边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抓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社区、乡镇、公园等开展以案释法,共制作宣传展板6个,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件,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协助相关部门消除风险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坚持固本强基中夯实检察基础
(一)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信仰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抓基础谋长远,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学深悟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全体党员配发学习书目和笔记本。依托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扎实做好指定书籍学习工作,年内,党组中心组已组织党史专题学习3次,党支部组织学习10次。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开展党史知识问题抢答活动2次、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3次、重温入党誓词3次,组织集中集中观看中共中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实况、《长津湖》电影,举办“学党史·明初心”主题读书分享会1次,组织干警先后到中共广西省工委横县会议纪念馆、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大坪渡口、红军堂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提升干警思想理论水平,砥砺政治品格。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
1.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带动全体干警作风改进,将廉洁从检、求真务实作风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2.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回头看”工作。我院以高度的政治感、责任感、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教育整顿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稳步推进,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标,推动查纠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集体观看警示教育、违纪违法忏悔录4次,参加横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廉政教育报告会、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各1次;加强查纠整改,围绕“6+N顽瘴痼疾”开展8次专项整治,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共梳理汇总自查问题15个,已全部解决。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通过研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整期限,全部完成整改。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司法惠民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教育整顿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共开展3次会风风纪、上下班纪律检查,使全体检察人员始终紧绷纪律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持续贯彻落实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明确填报具体事项的范围以及不如实填报的后果,增强干警如实填报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加强岗位培训,提升职业素养
1.注重人才队伍培养。聚焦干部“七种能力”提升,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干事创业,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深化全员教育培训,依托网络课程、检委会专题学习、检答网等载体,加强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检察实务学习。鼓励干警创先争优,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2021年,全院荣获先进集体10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1个,市级5个,县级3个;先进个人11人,市级3人,县级4人;获2020年度《公诉视野》优秀作者奖1人;荣获全区民事执行程序违法监督典型案例1件;荣获“广西检察机关首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2人。
2.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以《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文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指引,挖掘检察内涵,丰富文化形式;以检察业务为中心,持续开展“检察官?茉莉讲坛”“周五之约”、月度部门学习例会等活动,着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以人本文化为依托,开展道德讲堂、“善思笃行?好书共享”等活动,发挥“检·爱”志愿者服务队的优势资源,组织骨干、青年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步促进检察素能提升与思想道德培育,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3.强化智慧检务保障。全力打造智慧检务体系,实行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管理,促进司法规范化。高标准打造检察机关刑事办案区域,为检察业务发展提供信息技术有力支撑。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受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提供协助39件,协助视频远程提审共260人次。完成电子检务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在人民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
(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健全完善“办前联系、办中答复、办后回访”机制,认真落实代表委员交办、转办事项。继续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联络站”赠阅《检察日报》和《公诉人》报刊杂志。推进走访联络全市17个乡镇34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化、常态化,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条件。
(二)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监督,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师生、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参加“检爱同行护航成长”“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检察开放日活动,向代表、委员和群众通报检察工作,积极采纳建言,及时改进工作。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专人受理和登记律师申请事项,密切跟踪申请的答复处理情况,提供律师阅卷电子化服务,共接受律师要求或申请阅卷146次,案件信息查询321次。定期通报办案数据,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8条,法律文书110件。编发检察信息146期。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文章266篇,其中获得国家级媒体采用62篇,省级媒体采用10篇,市级以下媒体采用128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的检察资讯共2886条。理性对待和正确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积极回应网民质疑,引导网络舆论正确走向,凝聚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三)强化检察内部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逢问必录”20件(次),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对案件实行统一、实时管理,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办案活动,确保检察官公正廉洁规范司法。受理登记案件877件1554册,结案审核案件715件。人工检查案件840件,制作流程监管报告11期。抓好业务信息日常监管,针对业务数据异常情况,组织案卡规范填录专项统计审核和检测。深化案件质量管理,组织常规抽查、重点案件评查和专项案件质量评查案件75件。
2021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比时代发展强烈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增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比人民群众现实期盼,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供给的检察产品数量还不够多、质量还不够优;三是对比职责使命迫切需要,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还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思考、深入研究,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主责主业,聚力改革创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补短板、强弱项,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横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上迈出新步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五检”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将检察工作融入横州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和推进。全力服务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等重大事项,为横州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检察力量。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在保障民生上取得新突破。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中,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平安横州市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犯罪。积极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用心用情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继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在维护司法公正上获得新成效。树立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与其他司法、行政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以促进司法规范,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提升对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质效。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实现“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认真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回复制度,依法解决正当合理诉求,努力实现“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的目标。
(四)坚定不移从严治检,在队伍建设上展现新面貌。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可靠。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牢记“法律监督不是高人一等、但必须技高一筹”的自强要求,扎实推进检察干警素能建设。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切实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一步纯洁检察队伍,筑牢政治忠诚。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在提升办案能力、指导性案例撰写能力、理论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培养专业化办案团队、专家型人才上求突破,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2022年,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横州、法治横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十四五”规划实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全面推进强市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