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检察工作总结
2022年,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以下简称《意见》),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能动履职,改革创新,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高站位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紧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党组理论中心组示范学、党支部书记率先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跟进学“四学活动”和院领导上党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党建+”,推行“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打造特色党支部,实现党建、业务“双提升”。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干警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防负面舆情。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打造清正廉洁队伍。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完成领导班子调整,优化年龄及学历结构。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压实主体责任,实现清廉司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检察权运行更加廉洁规范,机关作风效能更加务实高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防止“四风”反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检察长带头深入干警家里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带动全体干警作风改进,将廉洁从检、求真务实作风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常态化开展上下班考勤、会纪会风、规范着装、执行禁令的日常督查,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转变。
(三)坚持以能力建设为基础,提升职业素养。坚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自觉从中领悟、探寻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根本思路、方法,依托网络课程、检委会专题学习、检答网等载体,加强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检察实务学习。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完成3名检察官、6名检察官助理和3名行政人员晋升工作,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全年共有3篇理论文章获评自治区级荣誉,16项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连续7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二、依法能动履职,高质量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上用心用力。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横州建设,自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22年,全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317件540人(数据统计至11月7日,下同),批准逮捕143件19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5件500人,提起公诉257件331人,无无罪判决。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0人,提起公诉10人;批准逮捕涉毒案件60人,提起公诉62件78人;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32件37人,提起公诉17件24人。
(二)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谋深谋实。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4人。强化措施抓紧抓好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案件“挂案”清理专项活动,清理涉企“挂案”2件。主动做好民事检察特色品牌分组联建牵头工作,邀请联建小组成员良庆院、兴宁院联合走访民营企业,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全面了解企业当前存在的困难以及对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提供建议和法律服务。与南宁市检察院上下联动、相互协作,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在聚焦全市中心工作靶向发力。重点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4件8人,重点惩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如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的4人运售假烟案,货值达200多万元。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提起公诉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3件1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污染环境案,为建设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助力乡村振兴。选派2名干警到平朗镇平朗社区和笔山村委会挂点,全体干警继续深入平朗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全力服务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防疫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抽调2人到疫情指挥部,先后派出4名志愿者入户排查和12名干警到疫情防控站点进行卡点值守,全体党员下沉一线开展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三、坚守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高目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有力。积极探索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有效举措,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6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至32.81%,同比下降45.10%,普通犯罪诉前羁押率仅为18.99%,同比下降54.07%,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开启“检警协作”新模式。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侦查违法等问题,追捕12人、追诉23人,其中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人。
(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持续做实。坚持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并重,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8件,支持起诉案件10件,提起支持起诉1件,当事人和解后终结审查9件,向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检察建议8份,全部获得回复采纳。以专项监督活动为重点,紧盯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共办理非诉行政行为执行监督案件24件,其中终结审查11件,向人民法院发出行政检察建议13份,全部获得回复采纳。办理南宁市院交办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已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达到案结事了。
(三)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序拓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护春耕、保耕地,助生产”等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2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1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份,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整改率均达100%。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针对利用基本农田种植速生桉树的违法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耕地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遏制耕地非粮化势头。针对电捕鱼等非法捕捞问题,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签订联合执法机制,加大非法捕捞监管力度,开展非法捕捞联合执法专项活动6次,遏制非法捕捞势头,保护了郁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网红路”、“长安大道安全隐患”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监督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道路、城市道路的监管保护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加大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占比,共受理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污染环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6件。
(四)刑事执行监督更为精准。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定位,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稳步开展刑事强制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监督工作。加强疫情期间对看守所监督,确保监管活动监督不因疫情而中断。向市看守所、市人民法院、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发出的书面监督意见全部获得采纳。
四、坚持司法为民的检察初心,高水平参与区域社会治理
(一)扎实开展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思路,检察长带队走访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等行政单位,探索法律监督新方法,共同推进《意见》落实落细。以讲政治的高度,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范化解管控社会矛盾的工作,对轻伤犯罪、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依法不批准逮捕14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82人。积极促进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刑事和解不批捕27人,不起诉6件11人;邀请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290人次,鼓励和促使更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服法。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在监督办案过程中,针对典型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自觉融入市域治理,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尽心守护“钱袋子”“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涉“断卡”案件6件。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深入乡镇开展防养老诈骗宣传,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加强与监察委协作配合,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提起公诉2件2人,判决1件1人。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安全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来访69人次,处理来信来电网络来访126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保持涉检赴邕访和进京访“零记录”。对重信重访等“老大难”问题,推行检察长接访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三类案件”10件,带头开展听证案件5件,案件答复率、刑事申诉息诉率均达到100%。切实促进司法公开,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举办公开听证46次,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60.87%。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向14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5.7万元,彰显检察机关的执法温度、民生关怀。
(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持续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5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而不纵,不批捕32人,不起诉28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检律联合发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7人次,协助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矫正未成年人30人。深化“校检共建”,19名检察官兼任38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牵头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21场,制作法治小视频3个,累计为15000余名师生讲授法治课。深化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协作,实现案件办理专门化和帮教预防社会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五、自觉接受监督,在人民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
(一)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健全完善“办前联系、办中答复、办后回访”机制,认真落实代表委员交办、转办事项。继续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联络站”赠阅《检察日报》和《公诉人》报刊杂志。推进走访联络全市17个乡镇4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化、常态化,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条件。走访联络“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三官一员”进站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并获得在全区推广。
(二)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政协和工商联、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聘请2位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干部为特约监督员,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接受律师要求或申请阅卷101次,案件信息查询302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4条,法律文书80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座谈、走访、调研和司法办案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全年编发检察信息122期,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文章129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的检察资讯共3057条。加强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积极回应网民质疑,引导网络舆论正确走向,凝聚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三)持之以恒做实内部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逢问必录”20件。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对案件实行统一、实时管理,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办案活动,确保检察官公正廉洁规范司法。受理登记案件700件1207册,结案审核案件555件,人工检查案件260多件,制作流程监管报告10期。抓好业务信息日常监管,针对业务数据异常情况,组织案卡规范填录专项统计审核和检测。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定期核查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做到案结物清。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检察主业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核心业务数据短板明显,业务亮点和典型案例不多;二是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简单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依然存在,办案“三个效果”还有提升空间;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增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落实《意见》,抓住“稳进、落实、提升”不放,依法能动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横州、法治横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
(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明确“九个深刻领会”和“七个聚焦”要求,立足检察法定职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难题、推动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辩证统一于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质效,以检察履职质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通过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紧密结合贯彻党中央《决定》,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主动融入横州市打造区域性副中心城市之中,为实体经济和创新产业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依法保障群众“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的安全。大力助推平安和谐美丽横州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更有力地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横州、法治横州建设。
(三)以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贡献检察力量。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自治区党委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公信;不断扩大公益诉讼成效,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端正执法指导思想,依法能动履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方法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统筹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性侵未成年犯罪、打击洗钱犯罪等专项工作,做到依法打击、宽严相济、精准有效、保护惩治兼顾,实现“三个效果”统一。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刚性,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牢记践行“三个务必”,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突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更严更实的举措维护好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抓紧检察机关的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创建清廉机关为抓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检要求。完善整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严密监督网络,始终抓紧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配合纪检监察对检察人员的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