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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23-11-30  作者:  新闻来源:横州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检察工作总结

2023年,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取得一定成绩。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持续筑牢政治忠诚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做到一切从政治上看,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推动主题教育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拥护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11次;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压实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深化“党建+”,推行“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实现党建、业务“双提升”。

(二)坚持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政治根基。紧扣检察职能职责,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小切口”践行“大道理”,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实功、求实效,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列席党组会,深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的制度,组织召开党组会11次,部门学习会80次,举办“检察官.茉莉讲坛”、“道德讲堂”4次,持续强化全体干警的信仰根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制定《横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坚持“全员、全面、全时”的考核要求,加强干警日常管理和监督,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知行合一中做到政治过硬,练就高强本领。聚焦干部“七种能力”提升,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干事创业,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和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让清廉之风成为助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深化全员教育培训,依托网络课程、检委会专题学习、检答网等载体,加强法律法规及检察实务学习。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今年以来10余篇调研文章获省级以上法学期刊采纳发表,1篇论文荣获第二十三届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2件案件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案例,1名干警获评全市业务能手。

二、着力维护平安稳定,积极助推市域治理

(一)扛牢扛实检察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能动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4件774人(数据截至11月15日),审结556件772人,批捕210件284人,不捕346件48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11件888人,审结672件863人,起诉599件738人,不起诉73件125人。其中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5人、涉枪类犯罪1人、黄赌毒犯罪169人、盗抢骗犯罪84人、涉“两卡”犯罪234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起诉职务犯罪5人,营造安全有序社会环境。着力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非法经营案件2件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件1人。

(二)充分运用检察智慧,助推市域综合治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无逮捕必要性的,决定不捕3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98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84.49%,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率、同步录音录像率均为100%,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7%;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性破坏生产经营的案件,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最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获得广西新闻频道报道。

(三)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严打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法犯罪,受理公安提请审查起诉涉及企业的案件1件12人,起诉1件2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企业追回损失3.7237万元。依法开展“精准监督强履职·能动服务促发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依法调取横州市法院2022年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摸排到涉民营企业案件线索1件,经审查,该线索不符合监督条件。深入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关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以更有力的举措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与横州市工商联沟通协作,年内召开座谈会2次,共同探索服务民营企业新路径、新办法。投身暖企助企行动,常态化走访企业对接需求,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8次法治宣传,持续跟进企业建议整改情况,以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温度、行动热度。

(四)下沉检力靠前服务,积极融入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服务重大项目工作,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队,设立南宁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工程建设办公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个人。牵头起草会签《关于建立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工程建设联动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与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新福镇和南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平陆运河工程项目建设。每周派员前往横州市人民法院平陆运河巡回法庭、横州市平陆运河项目建设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将“调解”+“普法”窗口前移,常态化开展法治服务保障活动。与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工程建设联动机制的意见》,凝聚“莉乡”和“荔乡”的检察工作合力,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为全力打造优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保驾护航。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用心传递司法温情。着力做好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应急制度,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件。强化责任落实,做好信访接待,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5件,其中来信14件,来访40件,网络1件,接待来访群众89人次,均能做到及时分流,件件有回复。拓展救助渠道,与市农业农村局就涉案弱势群体的救助问题进行座谈,并与市妇联联合签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做到司法救助与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护三个结合。今年来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18件18人,决定救助16件16人,发放救助金17.3万元,2件正在依法办理当中。

(六)持续深化数据赋能,提升监督工作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检察院“科技赋能强检”战略,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模式。全面推进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已配合完成政法专网搭建,实现专网专用、协同办案,案件卷宗快速流转、安全传输,电子卷宗一次制作、多方利用,案件办理线上流转、全程留痕;派出专人参与广西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联调联试测试,修改完善检察环节相关流程设计,为平台建设畅通和有效应用提供实践价值经验。审查起诉案件办理后通过平台移送法院案件占比100%,网上协同流转100%,刑事卷宗电子化100%,一定程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基本实现案件移送从传统的“面对面”到“键对键”的转变,不断积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横州经验。

(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立足惩教防一体化,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办理、事后惩救全方位工作体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023年附条件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率35.48%。启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均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全面实现在同一场所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医疗救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预防教育等工作。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未成人保护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深化“校检共建”,19名检察官兼任3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牵头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25场,累计为20000余名师生讲授法治课。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坚持 “一案多查”办案模式,以刑事案件为切入点,采取“六必须”工作法,针对未成年人出入娱乐场所、违规驾驶摩托车或者电动车等突出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5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统一整体。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坚决捍卫公平正义

(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化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不断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的实时、全面监督。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23年不捕488人,不捕率为63.2%,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4.49%。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监督撤案24件,监督立案率为1.57%、监督撤案率为100%;纠正漏捕、漏诉共42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45份,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0%。贯彻落实《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成功办理首例适用该制度案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诉决定,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二)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实现新突破。以精准监督理念为引领,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受理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程序、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再审检察建议1份、类案检察建议1份,强化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积极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持续深入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活动,对5件涉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欠薪案件提起支持起诉,助力解决农民工“烦薪事”。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认真履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职责,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6件,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和办案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类案检察建议1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全部获得采纳。受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法律监督案件15件,发出检察意见书7件,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刑事被不起诉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展现新作为。贯彻落实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常态化开展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驻所检察人员每周至少进入监区5次开展巡查及开启1次“检察信箱”,每个工作日驻所检察人员均主动抽查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监控录像,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监管信息,并做好记录。今年以来,列席看守所联席会议和所情分析会15次,实时掌握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和刑罚执行情况,进入监区开展谈话教育和了解监管执法情况158人次,接受处理在押人员书面控告、举报和申诉等材料11件,做到件件有回复。发挥一线监督阵地作用,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及时发现各类监管执法违法违规问题,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和建议34份。强化对监外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不规范或者不合法的行为提出纠正监督意见18份。核查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案件的执行400多件,提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5件。全部获得采纳和落实整改。

四、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倾力守护绿水青山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积极能动履职,2023年,共受理案件线索73件,立案6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2件,制发检察建议45件,均被行政机关采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7件,起诉9件,判决6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一)加大生态资源领域办案力度。一是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与市河(湖)长办工作联系。监督水利部门加强对非法河道采砂、填埋河道等“河湖四乱”违法行为的监管,监督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郁江干流、西津国家湿地公园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的监管,保护横州市公共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打造“恒心守护、美丽郁江”文化品牌。二是贯彻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时介入调查核实滥伐林木卫片图斑,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依法对滥伐林木卫片图斑进行调查处理,积极推动森林卫片图斑查处工作。三是围绕着“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参与耕地保护工作。针对占用耕地养殖牛蛙问题,向6个乡镇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各相关单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建议责令牛蛙养殖业主拆除牛蛙养殖场,并对被占用的耕地复耕。目前,涉案图斑均已拆除并复耕,恢复耕地面积为248.37亩,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势头。

(二)盯紧百姓的“菜篮子”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加强对新鲜果蔬、肉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监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经营者使用符合照明标准的灯具。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肉类经营主体218家,其中超市19家,农贸市场13各,引导商铺、摊位使用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生鲜灯”93家。

(三)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南宁六景工业园某造纸制浆企业超标排放废水环境违法行为,向生态环境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监督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消除环境污染源。针对南宁六景工业园区道路施工方将企业污水管错接雨水管网,导致园区相关企业污水排入郁江支流甘棠河,造成甘棠河污染的线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及时消除污染源,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六景镇人民政府对地下管网进行排查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四)预防化解安全生产隐患。针对餐饮经营者未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的问题,向6个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各相关单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责令相关餐饮经营者依法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目前,六景镇已有55家餐饮点安装并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百合镇已调查38家餐饮店,责令经营者限期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

(五)时刻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针对“鬼火少年”利用非法改装电动车在公共道路、场所飙车、炫技问题,督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车修理店加强监管,依法对涉嫌改装电动车的维修店进行查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维修店非法改装电动车违法行为排查整顿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由电动车维修店签订拒绝非法改装承诺书,引导电动车维修店合法经营。

(六)加大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积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针对滥伐公益林、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案件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今年以来,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追偿修复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修复费11.4147万元,放流幼鱼13320尾。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持续改进检察工作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协助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视察调研活动2次,健全完善“办前联系、办中答复、办后回访”机制,认真落实代表委员交办、转办事项。推进走访联络全市17个乡镇4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化、常态化,2023年累计走访人大代表约400余人次,进站点64次,征求意见66条,全部及时办理和答复。邀请人大代表座谈调研、旁听重大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公开听证等检务活动50余人次。与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共同签发《横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试行)》,邀请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案件办理,向代表、委员“引智借力”,积极落实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相互衔接转化,目前已收到市人大代表关于开展文物保护、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2份,均已将人大建议转为案件化办理,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监督员等通报检察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诉讼案件调查取证、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督促整改等环节案件办理,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举办听证会4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9人次,纠纷化解率78.57%。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共接受律师要求或申请阅卷157次,案件信息查询692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 1018条,公开法律文书 2 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编发检察信息263期,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文章202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检察资讯2520条,积极回应网民质疑。坚持公布检察绩效,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全面促进公开。

(三)自觉强化内部监督。积极发挥检务督察内部监督制约作用,做到“党务、业务、事务”全覆盖。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逢问必录”42件。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工作。严把案件入口关,及时登记、录入、流转、送达所受理和接收的案件、文书;严把出口关,对业务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结案审查,仔细核对移送的材料及内容。共受理登记案件1340件2125册,结案审核案件1072件,向法院和公安机关送案1053件。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定期核查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做到案结物清。强化流程监控,不定期对办案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反馈预警异常数据反馈,及时纠正异常数据。制作流程监管报告10期。

六、存在问题及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横州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针对性不够,效果不明显,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不敢、不愿、不善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业务亮点和典型案例不多;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四是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需持续强化;五是数字检察工作进展不大,与其他先进兄弟院相比较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意见》,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横州、法治横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毫不动摇地维护党的绝对领导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在思想上认同、拥护“两个确立”,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始终不渝地致力于司法公正为人民。聚焦三级检察长会议各项要求,主动履职尽责,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主动担当作为,把各项检察服务政策创造性地落实好,以法治助力横州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推动化解社会矛盾,以“求极致”精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持续不断地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效能。深化落实《意见》,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对照做优、做强、做实、做好的要求,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完善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健全制约监督体系。贯彻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法定职责,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大趋势,用好大数据,持续加强检察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实现跨部门的信息协同、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四)不遗余力地贯彻全面从严治检方针。进一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执行,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全体检察干警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锻造既保“底色”、又有“亮色”的过硬检察队伍。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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