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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25-05-16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大 | 中 | 小】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检察工作总结

2024年,横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锚定推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目标任务体系,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胸怀“国之大者”,以旗帜鲜明讲政治定盘星领航新征程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举旗帜。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摆在首位,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思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蕴含其中的思想精髓,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立足职能狠抓落实,以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4次。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深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的制度,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列席党组会,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8次,全院利用“部门学习会”开展学习96次,举办“检察官·茉莉讲坛”“道德讲堂”3次,做到入心入脑“学思想”、笃信笃行“强党性”,不断汲取精神“养分”,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压实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深化“党建+”,着力打造“横心向党 茉莉韵检”特色党建品牌,带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以优秀党建成果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二)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培根铸魂强党性。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增强全体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和廉洁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履职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会议2次,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警示教育大会2次,学习典型案例通报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院党组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纪专题学习,帮助党员干部更加深入、更加透彻、更加准确掌握《条例》的重要意义和规定要求,明“纪”于心、守“纪”于行,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持续抓好队伍建设,正身增智强素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向心力。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316件,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制定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坚持“全员、全面、全时”的考核要求,加强干警日常管理和监督,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知行合一中做到政治过硬,练就高强本领。聚焦干部“七种能力”提升,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干事创业,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深化全员教育培训,依托网络课程、检委会专题学习、检答网等载体,加强法律法规及检察实务学习。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全年共有17篇调研文章获省级以上法学期刊发表,6篇调研成果获评区、市级奖励,连续多年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调研先进单位,25件案件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案例。

二、坚持深耕“检之要者”,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以检察之剑守护和谐家园。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到严必到位、宽亦有度,实现检察工作与治安形势、市域发展、群众期待步伐一致。全年批捕281人,起诉593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0人,起诉66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68人,起诉91人;批捕涉黄、赌、毒案件98人,起诉134人;严厉打击网络信息犯罪,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两卡”案件74人,起诉74人。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与市纪委监委、法院工作衔接机制,强化协同履职形成反腐合力,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人,起诉4人,判决2人。

(二)以检察之智融入社会之治。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决定不批捕99人、不起诉191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22人。统筹推进认罪认罚规范化、量刑建议精准化等环节,超过80%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4.95%,邀请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489人次。利用简案快办平台办理了一批“危驾案件”,构建“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快车道,确保案件办理全程提速不降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推动诉源治理,协助相关部门消除风险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以检察之力提升营商环境。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重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人,起诉6人,成功调解6起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检察+工商联”紧密联系机制,精准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为150名民营企业家送上“法治大餐”。强化与法院、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的协作,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跟踪落实检察建议,确保落地见效。

(四)以检察之为推进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促进企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活动,办理6起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通过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院,以“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成功调解结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扎实开展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工作,主动推动和跟踪重大项目,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围绕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建设、那阳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等重大项目,现场协调解决项目和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依据法律程序帮助一家木业公司讨回货款150余万元,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每周派员前往平陆运河巡回法庭、平陆运河项目建设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法治服务保障活动。

三、坚持聚焦“责之重者”,以检察履职高质效助推保安全护稳定

(一)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行,召开检警联席会议15次,提前介入刑事案件230件,提出取证意见460条,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8份,监督立案5件,撤案7件,追捕追诉6人,纠正漏诉8人。加强对退补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提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质效。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63份,全部获得采纳和整改。7件案件在2024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七项评选活动获奖,1件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二)量质并举做强民事检察。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受理民事检察案件42件,审结36件。加强对裁判不当、程序违法、民事执行违法等问题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改判1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获得采纳。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活动,对11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启动支持起诉程序。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推进涉破产案件检察监督,依法立案7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规范破产案件失信惩戒措施。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运用网拍房违法终本等七种违法情形类案监督模型立案9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规范司法拍卖活动。1件案件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三)精准履职做深行政检察。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32件,审结131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提出检察意见47件,终结审查79件。加强对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行为监督,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促进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督职责。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及时吊销涉案人员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依法立案15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维护道路交通安全。1件案件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检护民生”优秀案件。

(四)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实“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受理案件线索58件,立案5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4件,制发检察建议25件,磋商15件,回复40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4件,起诉8件,全部获得法院判决支持。聚焦耕地保护,针对旱改水项目建设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立案调查,并监督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强化旱改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聚焦舌尖安全,开展对生猪私宰点、交易场摊位售卖私宰肉问题、花生油质量不合格问题及无证售卖处方药问题专项监督,向3个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私宰点4个,收缴私宰肉2吨,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生态保护,积极办理最高检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监督相关部门加强对湿地公园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监督农业农村、属地政府整治郁江支流、河汊农业养殖污染,清理珍珠养殖设施500亩,拆除违法养殖网箱2793个。贯彻“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针对外来入侵物种水浮莲泛滥、非法捕捞、养殖污染等问题立案调查,督促水利部门开展河道水浮莲等杂物清理整治4.3公里,追偿生态修复、环境治理费用10.5万元,增殖放流成鱼488.86公斤、幼鱼149万多尾。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横州市自然资源局向相关工程项目追回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85.7万元,协力税务部门追缴水土保持费77万元。12件案件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优秀、精品案件,1件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五)孜孜不辍做细刑事执行检察。常态化开展派驻看守所工作,依法对看守所违法监管活动提出书面纠正监督意见40份,口头纠正12次;对社区矫正工作执法不规范或者不合法的行为提出书面纠正监督意见6份;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监督意见7份;对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不当提出书面监督意见3份,履行社区矫正不当纠正意见2份;审查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案3件,提出纠正监督意见1份;审查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案4件;对法院交付罪犯执行刑罚工作不当提出纠正监督意见2件。上述监督意见全部获得采纳。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实2件。

四、坚持做好“行之实者”,以司法为民新担当倾心解民忧纾民困

(一)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心比心化解群众涉检信访,对188件次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无越级上访、群体上访情况。深入践行“浦江经验”,采取公开接访、带案下访、跟踪回访的方式,推动化解群众信访突出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着力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东盟“两会一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应急制度,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创新司法救助模式与方法,通过信访法治和司法救助,不断传递检察人文关怀和温情,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救助案件19件19人,决定救助金额20万元,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妇女联合会、总工会等部门及人民监督员一同对19名救助对象进行救助回访活动,为因案致贫返贫的家庭送去慰问关爱,传递司法救助好声音,延续司法温情。

(二)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社会化帮教、综合性治理、多元化普法”三位一体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坚持“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拳出击,批捕28人,起诉41人。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宽而不纵,不捕15人,附条件不提起公诉15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通过“一案多查”模式,同步审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遭受侵害的情况,针对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公益诉讼领域工作的线索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针对民事方面指定监护、帮助性侵害被害人追索医疗费等方面支持起诉2件。持续深化“校检共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场,18名检察官兼任2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宣讲活动33场,为2.5万名师生传法授课。

(三)数字检察赋能社会综合治理。紧扣“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0个,成案44件,“四大检察”业务全覆盖,其中组织自创的南宁市检察机关首个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监管模型协助国家税务部门成功追回水土保持补偿费72万元;应用掩隐类案件法律监督模型研判有价值线索2条,成案1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均获得回复整改采纳,堵塞监管漏洞。我院获评2024年南宁市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工作先进集体。

五、坚持紧贴“民之盼者”,以各方监督凝众智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并落实审议意见。健全完善“办前联系、办中答复、办后回访”机制,高质效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2项。常态化开展联络“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走访51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8条,已全部及时办理和答复。持续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6条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转化成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二)积极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和工商联、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接受律师申请阅卷181次,案件信息查询781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15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听证员临场听证,参与监督评议,开展案件听证会40件,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为87.5%,1件案件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次,无瑕疵或不合格案件,进一步压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核查2次,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各类案件的案卡填录、文书规范等进行系统核查,不断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编发检察信息260期,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文章115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检察资讯3922条,积极回应网民质疑,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

(三)全面强化内部监督。积极发挥检务督察内部监督制约作用,做到“党务、业务、事务”全覆盖。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逢问必录”40件,发放“三个规定”告知书1122份,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公平公正处理案件。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对案件实行统一、实时管理,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办案活动,确保检察官公正廉洁规范司法。受理登记案件1004件1999册,结案审核案件764件,向法院送案449件。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定期核查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做到案结物清。强化流程监控,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统计系统和数检通软件不定期开展案卡填录规范检查,今年以来共核查数据1261条,业务数据准确率99.37%。

六、存在问题及2025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横州市检察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仍然存在,监督手段和方式不够精准,未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来提升监督效能;二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力不足,在监督理念、监督体系、监督机制、监督能力等方面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尚未完全树立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理念;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办案”工作还需加强,落实最高检“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要求需持续发力,当前仍有一些案件办理没有做到“三个善于”导致“三个效果”不理想;四是数字检察赋能不足,在办案中主动挖掘信息、分析数据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发挥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富矿”作用。

2025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横州、法治横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通过案件办理、纠纷化解、检察建议等综合履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促进检察工作与全市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

二、紧扣中心任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聚焦各级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三级检察长会议各项要求,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推动化解社会矛盾,以“求极致”精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各项检察服务政策创造性地落实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法治需求,促进做实高质效监督办案。深化落实《意见》,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对照做优、做强、做实、做好的要求,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完善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健全制约监督体系。贯彻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法定职责,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大趋势,用好大数据,持续加强检察智慧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四、注重实干引领,锻造过硬新时代检察队伍。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始终,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执行,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全体检察干警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锻造既保“底色”、又有“亮色”的过硬检察铁军。

横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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